二手车市场中因为没有固定的销售方因而在车辆的来源上可能会附带着抵押权,而买家如果不知道所买的车是抵押的就可能会被原来的车主以车辆还在抵押为由抢回去。那么,买的抵押车被抢走了怎么办呢?其实只要买家不知情而购买的是可以通过诉讼或者调解的方式夺回所买的车辆。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具体的内容。
一、买的抵押车被抢走了怎么办?
抵押车辆被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维权:
第一,直接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介入,虽然车辆设置抵押权,但是所有权人还是对车辆具有所有权的,任何人无权使用私权利抢走车辆,否则属于违法,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被抢车辆,如果有必要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第三、与对方和解,私下协商解决办法
二、抵押车是否可以买卖?
抵押车是不允许买卖的。
如果你是善意第三人(就是购车时不知道这车是抵押的),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三、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抵押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下面对三种方法加以具体的分析:
1.拍卖
拍卖因可使抵押物的变价公开、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的实现,又保护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立法都把拍卖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最基本方式。拍卖分任意性拍卖和强制拍卖,前者由当事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后者是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有关拍卖的程序与效果,具体应适用《拍卖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变卖
变卖是对标的物进行换价的一种较拍卖简易的方式,即由当事人或法院直接将抵押物以公平合理价格出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其担保债权的抵押权实现方式。但应该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拍卖为原则,变卖仅以例外的形式存在。
3.折价
折价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其债务,经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抵押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抵押物所有权由抵押人转移给抵押权人,从而实现抵押权的一种抵押权实现方式。简而言之,以抵押物折价即以协议的形式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这种方法虽程序简便,但是透明性不足,故立法多有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县对“流质契约”的禁止。
综上所述,因为买家不知道所买的二手车真正的来源因而是会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只要车被抢走了之后及时诉讼或者与其进行适当的调解一般是可以将矛盾有效的解决掉的。如果需要诉讼就可以请本网站的律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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