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为您推荐】盐田区律师 盐湖区律师 蕉城区律师 南江县律师 海珠区律师 凤冈县律师 澄海区律师 科尔沁区律师

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的方式,在进行抵押贷款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风险的。那么,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呢?抵押贷款与按揭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抵押贷款与按揭的区别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

1、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

2、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综上所述,如果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那么,超过一定的期限,抵押公司是有权将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来进行抵债的。另外,抵押贷款与按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洛阳律师。

延伸阅读:

最新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办理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抵押  抵押词条  担保  担保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结果  结果词条  房产  房产词条  
抵押担保

 无限按份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无限按份责任规定是什么?无限按份责任规定是根据《民法典》,按份责任适用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形,其第1172条明文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