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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中,甲方都会要求签订质押止付协议,以及银行出据的存单质押止付通知书,而对于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到底是什么大多数人对其并不了解,律师360小编带您简单了解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到底是什么,以及它对我们来说到底有什么作用。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一个概念,质押品一般是非固定资产,如存单,保单之类。而质押止付协议就是指你的这笔存款已经被质押,不能提取或拿到收益。这样做是银行为了防止风险的正常做法。以防在抵押期间这笔存款发生存取行为。冻结此笔存单。作为贷款的抵押。
通常来说,合同的质押财产(权利)的交付(登记)和保管的相关条目会有说明,为妥善履行本合同及完善质押担保手续,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后按甲方要求,将记载质押事项并签章(根据需要)的质押财产(权利)的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于主合同项下贷款发放日当日交付甲方,并向有权登记机构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甲方指示乙方直接将质押财产(权利)相关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交付给丙方,丙方收妥质押财产(权利)相关权利凭证与其他质押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取密码)之日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交付义务。 甲方、丙方将共同向丁方出具《存单质押冻结止付通知书》,丁方应于接到《存单质押冻结止付通知书》后,按照丁方自身作为质权人同等的注意义务及审查标准验证《质押财产(权利)清单》项下质押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有无其他权利负担,同时丁方应办理《质押财产(权利)清单》项下质押财产(权利)登记止付手续。如《质押财产(权利)清单》中所列财产(权利)存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权利负担的问题,丁方应及时通知甲乙丙三方并将相关凭证退回甲方;如审验无问题,则丁方应妥善办理登记支付手续,并向甲方、丙方出具《意见确认书》。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即是对借款方的约束也是对贷款方的约束,保证存单在此期间属于冻结状态,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在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例后签订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上述就是存单质押止付协议的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宜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