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往往当事人之间都是会签订相应的协议,最常见的也就是签订借条了。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强,认为借条过于简单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这样的情况下就会要求与对方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当然正常情况下,借款合同在双方都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并生效。但提前也是该借款合同符合了相关法律中的生效要件,这样才能在成立之后顺利的生效。之后也才能对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那具体来说借款合同要想生效的话,实际需要满足怎样的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结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中的规定,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要生效则必要需要满足以下几种要件:
(一)双方之间借贷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的,那么在借款人实际收到了借款之后,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因为借款合同一般是被认定为实践合同。
(二)但如果彼此之间是以现代化的一些支付方式来借钱的话,如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或者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对方,那么在转账的资金顺利达到借款人相应的接收账户时,该借款合同才能实际生效。
(三)实践中可能出现以票据形式来借钱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在借款人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上面相应权利的那一刻起,借款合同才会生效。
(四)但要是出借人是把自己有一定资金的账户直接借给借款人使用,并允许其对账户里面的资金进行自由支配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并不是在借款人实际使用支配账户里面的财物时才算借款合同生效,而是在借款人取得对了对账户实际支配权利的时候,就意味着借款合同生效。
(五)由于实践中可能可能出现的情况比较多,因此无法一一为大家列举。要是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其他的方式来借款,这样的情况下,往往是以实际履行完成借款的时候,借款合同才会相应的生效。
上述主要为大家介绍了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点,而保证借款合同生效,在《民法典》中有格外的规定,主要就是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基于自愿,并且协商一致的。而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另外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也不能对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有所损害,否则的话都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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