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们可以将欠条看做是一种简易的借款合同。因此,有的人就问了,既然是简易的借款合同,那么关于违约责任的内容,在欠条当中是否可以不写呢?下面,律图就来为您解答是否必须写欠条违约责任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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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写
相关法律知识:欠条
【释义】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
【写作方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原借某某人民币______元整,已还____元,尚欠_____元,____个月内还清.
______(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收条
今收到某某送来的.共计.元.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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