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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清楚民间借贷其实也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实践中这样的情形每天都在发生,而对于出借人来讲,也需要重点注意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毕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下面,律图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一般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一般来说,金融机构会拒绝提前接受还贷,因为这样意味着预期利益的损失。
原则上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但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这个期限仍不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一般在借款的时候都会就还款期限作出约定,而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两种,即延迟还款与提前还款。现实中,延迟还款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这对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来讲是有很大风险的,稍不注意可能借款人就卷钱消失,此时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要如何才能追讨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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