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东山区律师 舟曲县律师 法库县律师 浦江县律师 延吉市律师 丛台区律师 桃江县律师
虽然现实中经常出现借款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但此时我们需要区分清楚,究竟是借款人无力还债还是想要恶意不还债。针对不同的情况,作为出借人而言此时采取的处理措施就不同。下面律图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处理这类情况比较好。
一、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1、因借款人转移财产而无力还债借款人常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因此导致借款人无力还债的,出借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借款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出借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的如房产,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地上权、政府公债等。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出借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无力还债,但是借款的时候提供了抵押物的,可以变卖抵押物抵还债务。但是超出债务金额的部分要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已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是指与出借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借款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借款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出借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出借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向出借人保证借款人履行债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出借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借款人和保证人。
二、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吗?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出借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不还债的时候,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无力还债,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其实可以适当的给予其一定的期限。但如果是对方恶意不还债的话,就不要客气了,最好是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延伸阅读:
企业借款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借款合同保证有哪些担保方式
借款担保期限是多久?过期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