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还未追回欠款,债权人就失踪。那么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是否还需要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呢?对债权人的亲友来说,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怎么保护债权不消灭,债权人失踪怎么收回债务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债权是债权人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的民法上权利。债权请求权的主体在一般来说应当是本人,也就是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人失踪,那么债务人行使债务的对象将不能确认。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债权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债务人。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说,从债务人应当还债截止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不行使债权请求权的话,债权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失踪两年,债权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宣告失踪。那么如果债权人失踪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话,到宣告失踪时为止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踪期间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如果债权人再次出现,那么就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
债权人失踪导致债务可能得不到清偿甚至灭失,那么失踪期间债权人的债务要怎么讨回呢?
(一)根据前面所述,如果债权人失踪两年,债权人的亲友及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期间债权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可以代债权人收回欠款并代其管理财产,等债权人回来的时候再归还给债权人。
(二)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之所以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是因为债权的保护期即诉讼时效过去,那么如果在失踪期间能够延长诉讼时效的话,债权人回来的时候就能够行使债权请求权。
需要说明的是,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对于诉讼时效的延长也有明文规定,诉讼时效延长具有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特点。首先必须是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其次是由人民法院认定。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
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的解答。不论是债权人失踪还是债务人失踪,对实现债权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因此失踪情况下债权请求权的实现就成了很多人面临的难题。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身边亲友是债权人,并且遇到以上困难,那么关于怎么维护债权,不妨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为债权设置一层保障,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收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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