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逃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为此苦恼,并为此想出不少方法。其中就有人提到,如果有人为债务人担保,那就再保险不过了。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呢?现在,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债务人设立的担保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财产或信用来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力的制度。
《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一条有规定:“债权人在买卖、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设立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另外《担保法》第二条种也有提到:“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由以上法律法规可知,债务担保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方式,对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是允许的,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
二、怎么设立债务担保
(一)设立债的担保自愿
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通过自愿协商而设定的,如保证、抵押、质押等。不过个别也有法律直接规定的,如留置、法定抵押权等。但约定担保是最普遍、最主要的担保。
(二)设立的债务担保要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关系
这里的从属是指债的担保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债权债务关系,它是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或无效,债的担保也就不能发生效力。主债消灭,债的担保也就随之消灭。
(三)债的担保须是对债的补充
也就是债的担保只有在其所担保的主债务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时,担保的形式效力才能产生。即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执行担保财产,从担保财产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四)债的担保必须是保障债的实现的
这是从债的担保的功能来看担保的法律性质。债的效力主要在于履行,债务人只有按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适当履行其债务,债的目的才能达到。民事责任制度通过令违约人承担承受负担,促使债务人积极而适当地履行其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事责任也是对债的担保。
怎么设立债务担保”的介绍。设立债务担保已经成为现在很多债权人保障债权的常用方法。因此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对债的担保足够了解,才能应对债务担保中出现的陷阱。为了有效避免,主要还是从债的担保的性质和功能上着手。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不如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定能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替人做债务担保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