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债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旦男女双方离婚,就该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共同债务就可能会引发争议。那么,在实践中,关于如何确定夫妻中的个人债务呢?与个人债务相对应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那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确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表述可以总结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等义务或为夫妻共同利益而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一种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综上,是关于“如何确定夫妻中的个人债务”以及“夫妻共同债务怎么确定”的有关夫妻债务的法律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债务人在讨债时,可能会比较头疼这种债务人借钱的时候还是夫妻,还钱的时候却已离婚的情况,但这却又对债权人有很大影响,毕竟债务人是两个人的话,债权人讨起债来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您不知道对于这种情况自己应该怎么讨债,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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