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处理夫妻债务要注意什么?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夫妻一方有贪污、挪用公款,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对这些财产应依法予以没收,这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不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共同组成了夫妻债务,然而在离婚需要对债务进行分割的时候,其实只会对其中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因而实践中就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共同债务,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其实夫妻在婚后的欠债,同时也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那往往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