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已判离婚怎么处置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或者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侵权赔偿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跟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是需要平均分割的。夫妻债务是夫妻双方都要偿还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全部由个人进行承担。不偿还债务,会被债权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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