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互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
2、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品质、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界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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