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全资子公司违法经营,但经调查与母公司无关,那么母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独立担责。但是,如果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话,那么就要负责任。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承担的责任:它是通过契约方式实际上控制另一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公司。母子公司不同于总公司和分公司,虽然有控股关系,但仍然是相互独立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