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也常有发生。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就是利息的计算、支付。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呢?简而言之,该如何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实践中民间借贷,有的自行约定了利息,而有的没有约定,对此法律对于利息的支付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分具体情况:
1、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形。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明确约定不支付利息的情形。
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以下风险:
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2、借款用途的风险;
3、损失利息的风险;
4、担保风险与防范。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民间借贷活动中,除了借款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利息以外,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话,出借人还可以向借款人索要逾期还款的利息。对于这些利息,如果您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计算才合法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延伸阅读:
江苏省高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多少才合适?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