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的最根本区别是,是否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通俗讲,民间高利贷是向特定对象放贷,非法集资是谁都可以参与。
此外还有个重要区别:是否通过媒体、手机、传单等途径公开宣传。
民间高利贷的利率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不受法律保护,但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法定利率内的利息;而非法集资,哪怕1%利率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民间高利贷的危害是什么
1、高利货危害社会经济秩序。虽然高利贷有时确能解决一些个人和单位的燃眉之急,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借贷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的金融市场秩序,而且会损害国家经济的发展。
2、高利货危害人民生活的安定
3、高利贷诱发其它刑事犯罪。由于高利贷是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夺取更多的利润,放贷人员在借贷者无法支付高额利息或者本金时往往会采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非法利益。因此,高利贷行为通常与非法暴力是相互依存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就是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的区别,民间借贷超过法定利率的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是属于民间借贷,并不是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则是吸收别人的钱,直接跑路,将钱卷走。高利贷就是民间人们之间的借贷行为,二者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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