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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由于民间借贷没有正规的操作流程,民间借贷过程总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当事人就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才好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现实中要是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一定要积极的进行处理,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而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民间借贷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协议时,不注意细节,很容易引发纠纷。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的话,可以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