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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当事人,一般在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之后会选择将合同办理公证,于是就给他人造成一种错觉,就是民间借贷合同必须公证。那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分析解答。
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但是公证有以下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办理民间借款合同公证一般需要准备和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借款人为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借款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和结婚证;
2、贷方的身份证、户口;
贷方为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贷方已婚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和结婚证;
4、借方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另外,提醒您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办理公证并不是该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因此要是说民间借贷合同必须公证的话,这样就太绝对了。是否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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