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无效合同种类有哪些?

根据合同的效力来分类,包括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就是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效力的合同。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说说无效合同的内容,看看无效合同种类有哪些。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

1)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善意取得。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 部分无效合同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小编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对于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希望大家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以后再签名,否则的话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如果大家对于合同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延伸阅读:

无效合同条款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无效合同种类有哪些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词条  种类  种类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合同效力

 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多久?

一、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多久?依《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展开)

合同效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一)宅基地使用权本质的厘清——从“利用”到“所有”(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三)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流转制度的构建  另一层含义是保有房屋这一地上建筑物,重点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