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安徽律师 梧州律师 宿迁律师 辽宁律师 龙岩律师 金昌律师 镇江律师 大同律师 昌都律师 天水律师
合同是确立双方关系的凭证,是约束双方行为的一个重要保证,当然,合同想要成立也是需要满足必要的条件的。担保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自然也具有这个特点。那么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下面,就让律图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有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晓,担保合同生效条件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基本是一致的,需要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需要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到国家以及第三方的利益。不过,却并非是每一份担保合同都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效的,上述介绍到的5点,只要满足其中之一,担保合同都无法生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衡水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