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是需要备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申报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登记方需要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中文文本),合同文本应是正本原件,一式不少于二份(登记处需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科技部或当地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出具纸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3)第一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要进行卖方注册。
①法人、其它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②承担政府项目而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③技术合同标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5)技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在办理核定技术性收入或审批技术交易奖酬金手续时,应提交加盖单位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以及单位公章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技术合同备案准备的材料有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技术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需要以纸质的形式提交,并且申报时合同在有效期内。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延伸阅读:
1、专利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2、法定代表...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1、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