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审查行政复议时效是15天,对行政复议决定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1、起诉状;
2、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
事实上,请求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复议的话,就说明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有争议的,因此提起的诉讼在法律层面上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非常特殊,因为被告方是行政机关,所以,建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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