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为您推荐】瑞昌市律师   从化市律师   西乡塘区律师   南湖区律师   江华县律师   大方县律师   富顺县律师  

 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约定好双方的承诺和双方的行为规范,来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好大家的利益。那么,要约承诺的区别有哪些呢?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要约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1)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b.承诺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

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b、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二、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将已经发出的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按照此规定,承诺撤回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合同法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综上所述,关于要约承诺的区别,我们要注意,他们的意思表示要件是不同的,而且,生效不同也是不同的。另外,我们要注意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但是承诺是可以撤回不可以撤销的,而且,承诺的撤销也是需要满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等条件。

延伸阅读:

违约责任承诺

不要相信胜诉承诺

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  要约词条  区别  区别词条  承诺  承诺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合同订立

 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

一、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展开)

合同订立

 场地租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为了防患于未然,或者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更好的救济,场地租赁需要履行谨慎的义务。那么,如果想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场地租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小编通过阅读相...(展开)

合同订立

 签了购房合同交首付还能退吗

一、签了购房合同交首付还能退吗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和与银行订立的借贷合同是分开的,所以,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