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如何及其权利体现是什么

热门城市:广安律师 双辽市律师 甘肃律师 雅安律师 汪清县律师 大庆律师 巴中律师 双城市律师 上海律师 阿坝律师

个人或企业总是会出现需要钱应急的时候,于是便产生了借款的行为。借款居间服务也由此而生。借款人与居间人签订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委托居间人寻找提供借款服务,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律图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

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任何交易必然都伴随着合同纠纷问题,借款居间服务合同也不例外,大部分的纠纷问题都指向借款方不按合同内容支付报酬或居间人恶意隐瞒事实以及借款交易双方私自订立合同等等。无论是居间人还是委托交易双方,在发生纠纷问题时,建议可以咨询我们律图银川律师。

延伸阅读:

如何正确认识出借居间服务合同中的借款合同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是否可以拒签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居间  居间词条  借款  借款词条  效力  效力词条  体现  体现词条  权利  权利词条  
合同订立

 镀锌钢管购销合同范本

热门推荐: 合同违约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违约责任 合同诈骗罪 阴阳合同 欠款合同 合同补充协议一些朋友在平时的工作或者生活中中会偶尔接触到镀锌钢管购销的情...(展开)

合同订立

 雇佣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特征

合同是确保我们交易完成的一个保障,也在交易的具体履行中制约着双方的行为,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为一些不可预料的事情出现,同样也容易造成纠纷的出现,例如雇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