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用假名签字,导致对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而有利于自己的,属于欺诈行为,该行为是不合法的民事行为,该行为将可能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签合同用假名字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用假名字和相对方签订合同是可能触犯该罪名的。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但是,如果只是出于其他目的且无非法占有的意图而使用假名字,并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不构成合同诈骗。
签合同需要签字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可以委托别人代签,同时应当向受托人出具委托书,否则可能导致代签的合同不生效;或者因为委托代签的内容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两种情况。
法定代理,即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比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精神病人的,都有权代替未成年的子女签署文书。
委托代理是按照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签字权限。委托代理是代理中适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代理方式,除结婚、离婚之类的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民事活动之外,一般民事活动都可以委托他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