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瑞安律师 松山新区律师 安达市律师 沈阳律师 宁德律师 高新区律师 宁城县律师 清河门区律师 上虞律师
未婚夫妻结婚前男方为了表示对女方的情谊赠与女方房屋,或者是女方赠与男方,但是签订婚前房屋赠与合同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律图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关于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问题。
一、法律中对于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
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但若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则可以撤销。即出现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交付的房屋才能撤销。
二、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
在签订婚前房屋赠与合同时要注意的就是上文中的提到的几点,法律对婚前房屋赠与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有什么注意事项,您可以参考小编为您整理的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假如还有别的疑问,您可以咨询律图舟山律师。
延伸阅读:
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与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房产赠与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