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协商失败,合同一方通常选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合同的另一方,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的回应通知后如何处理?根据诉讼实践经验,在作为被告应诉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原告起诉的主体是否正确?一般来说,作为被告,应当是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但有些情况需要调整。例如,如果作为被告的自然人死亡,则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2. 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如果受让法院既不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也不是合同履行地法院,除非买卖合同规定法院或者受让法院没有管辖权。此时,你可以向受理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要求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原告的诉讼是否已经终止。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时效期限为3年。如果原告的诉讼被发现已经超过时效期间,他可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简而言之,回应投诉是一个专业而复杂的过程。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是出卖人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保护公民权利,适用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