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除斥期间违约责任可能需要承担,也有可能不需要承担。且不管是否处于除斥期间,双方都可以约定违约一方具体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不管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斥期间的期限是固定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斥期间的期限一般是一年,最长期限是五年,若是在期限内公民不行使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等的等权利,那么该权利就会消失,至于在除斥期间内,合同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判断。
延伸阅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