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设违约金会有什么后果?
合同不设违约金是可以的。一般来说,在买卖合同里面,都会写上违约责任条款,如果一方发生违约,有违约金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没有写清的,可以按照实际违约产生的损失协商赔偿事项。按照规定,违约金的比例不能过高,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合同一旦订立,就应该对其中的条款实行进行履行。如果对其为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的,就可能会造成违约的情况。违约可以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没写违约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无损失则不用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示做出,并且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免责条款必须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益,也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以免造成对相对人的不利。
二、合同违约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1、司法救济
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2、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针对于违约金,双方最好还是在签署合同之前就确定好。如果双方等到有一方进行违约之后再确定违约金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并且对于违约金的相关协商也会很难达成一致,只有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确定,产生法律效力才能够最终获得相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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