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主播签约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合同后,要承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等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父母能否追回钱款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打赏主播行为的性质。
打赏事实上是一种赠予行为。赠予是指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行为,因此,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将财产无偿给予主播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双方成立赠与合同。
其次,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应该是无效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1、打赏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日常认知等不匹配。
未成年人因为其年龄较小,对世界的认知尚不完全,并且,未成年人多是观看游戏等直播节目,直播的内容与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并无必然关系,因此,打赏行为与他的年龄、智力、经济能力和日常需求并不匹配。特别是打赏金额较大,超过未成年人的经济能力,则是明显不匹配的,此时父母是可以主张追回钱款的。
2、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行为,属于民法典上的处分行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因遗产继承或就受赠与等情况外,未成年人是不能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并且,未成年人大多是使用其父母的手机进行观看、打赏,未经父母同意,所以其打赏主播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其父母可以依法追回钱款。
最后,父母在发现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与主播、直播平台协商退回钱款;
2、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