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数人关于合约的认识当中,对于合同不成立还有合同无效这两个概念经常的混淆。但是实际上是存在区别的,根据法律中的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对于不成立合同指的就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是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意义的情况,相关的合同就是不成立的。在法律上就是属于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因为其不能明确当事人约定的事项或者是不能确定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合同也不能达到当事人的预期,所以签订的合同是不成立的。
这两种概念在法律意义上也是不一样的:
1、无效的合同就是指的因为合同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或是不符合事实的,并且也是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因为它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的效力,所以就得不到法律的认同和保护,因此对于无效合同也是禁止签订的;
2、而不成立的合同,可能是因为形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可能是因为合同的本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是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所以其是不成立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所以相关的合同是不成立的。
这两种概念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1、对于不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缔约的关系。既是当事人之间并不没有形成合同的关系,但是这也不代表之间不存在任何的权利或是义务。因为进行合同的签订是属于的一种民事上的行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就要履行协商时的尽到善意、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等的义务,还要遵守相关交易的惯例带来的义务,而这样的一些义务在理论上来讲就是附随的义务也被成为是先合同义务的义务;
2、对于无效合同就是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签订程序,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形成,但是因为其签订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并且也是法律上禁止签订的合同类型,因此也就不能产生法律的约束效力。如果是当事人的缔约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情况,因为合同已经成立了,所以当事人缔约阶段的权利和义务是已经完成了。
两种概念的形成原因也有不同。主要是对于不成立的合同,可能是合同的条款不具备的情况下不成立的,还有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不一致的原因导致的不成立,或者是因为合同的形式不合法而不成立。
尽管这两类合同都是存在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之中发生的,但是就具体的而言,不成立合同就以为着当事人之间还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因此彼此当事人也不会受合同中的条款约束。而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那么当事人就必须立即停止合同的履行,而且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再进行下去,还有就是因为合同发生产生的财产关系,应当立即返还、追缴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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