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工商登记法律法规:没有年检的要处以异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
2、吊销之后经营资格就没有了,也就是说不能用这个执照经营了。
3、如果没有年检建议你去注销执照,如果还需要经营,重新注册一个比较安全。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2、《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1、企业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5、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须提交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