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是我国企业选择兼并了一种方式,企业吸收合并程序和办理变更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程序和办理变更和注销需要资料有哪些?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并且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程序和办理变更和注销的程序也不太清楚,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各方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个或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
(6)修改后的存续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公司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在申请登记时上述债务是否已落实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承诺不会因合并而对任何债权人造成损害等。
(10)新股东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名录》;
(11)被吸收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12)营业执照。
被吸收公司的申请注销登记: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合并协议;
(5)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6)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程序和办理变更和注销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企业吸收合并还有很多其他的相关问题,如果您对于这一方面有疑惑,欢迎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将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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