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家公司之间在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后,可以进行合并,而合并的具体方式有两种,新设合并与吸收合并。公司合并肯定是有利有弊的,到底公司合并的好处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公司合并自有它的好处。比如可以增强实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市场占有率。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
2、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合并双方相互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的自愿联合,相对于敌意收购而言,操作简便,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
3、对于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而言,由于企业合并主要不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实践中,公司进行合并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否则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家公司选择进行合并了。由于公司合并关系着公司的偿债能力,因此很多时候在进行合并之前都必须要先通知债权人,要是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还债的,则合并的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律图网站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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