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程股东变更如何更改?
章程股东变更需要首先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然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在公司章程内部进行修改。《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法定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变更需要进行通过两个步骤:
2、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贵公司因卫生许可证到期需要重新认领,从而引起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的变更,就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依照上述两个步骤进行。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通过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股东会享有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该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简单多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目的是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和表决方式都需要符合公司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其他股东,比如享有表决权但是为被通知的,或者通过人数为满三分之二且表决反对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另外,公司表决需要以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形式召开。如果全体股东书面一致表示同意的,也可以不召开股东会。
综上,修改公司章程时,为避免股东召集程序以及表决方式不合法而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贵公司在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登记管辖范围 《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定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变动需要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了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的登记管辖范围。
贵公司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也不属于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应当由其登记的公司,应当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来办理变更登记,即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公司的股东如果要进行变更的话,那么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手续方面的办理,首先就是内部的股东会有个统一统一完毕之后公司的章程也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在股东名字当中也会有一些增加或者是减少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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