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登报公告,需在当地省市级非娱乐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办理登报;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变更登记。
减资公告登报范文:
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110000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金由人民币xx万减少至人民币xx万,请债权人自见报起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二、减资登报条件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资本过多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所以说,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是需要开具股东会决议、编制资本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登报公告、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最后完成变更登记的。减资公告需在当地省市级非娱乐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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