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或者分立,都属于财产的合并或者分割的重大事项,因此应当由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或者说是由的所有者共同作出决定,并且由于其重要性而规定采取特别决议的方式,即有限责任股东会对分立、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股东大会对合并、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公司法》。
延伸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分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