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相关政府和管理部门对这类公司都予以保护。相关的公司法人在进行相应的变更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证明才能够合法。下面小编就公司法人变更证明需要怎么写,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经北京市工商局xx号文批准,本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办理变更登记,将原股东1(身份证号)、2(身份证号)、3(身份证号)、4(身份证号)变更为现股东5(身份证号)、6(身份证号),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变更为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就此本公司发表以下声明:
1、(原法定代表人)xx现已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自xx年xx月xx日起,(原法定代表人)xx与外界发生的任何交易或纠纷均系其个人行为,(原法定代表人)xx以公司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属无效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公司及现股东亦不对其行为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如债权人就xx年xx月xx日前形成或延续的债务向本公司主张债权,或者向仲裁机构、法院提起仲裁、诉讼,原股东及原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公司变更登记完成前的所有债务,现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不负有任何义务和责任。
3、本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更换本公司公章、私章、财务章及其他印鉴,原公章、私章、财务章及其他印鉴现已作废。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唯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转移,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相关的法人变更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书写。将变更人的详细信息和相应的变更人的详细信息进行书写。相应的债务也要进行详细的说明,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对法人的变更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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