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年轻人在创业的时候,往往要找几个合伙人,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成立合伙公司。既然是公司,就得有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和法人代表等。通常情况下,合伙公司总经理会兼任法人代表。那么,合伙公司法人代表权利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合伙公司法人代表权利有哪些?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二、哪些人不能担任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综上所述,合伙公司普遍存在于创业初期,合伙公司的股东一般不会太多。合伙公司法人代表权利包括代表公司签署文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管理和领到公司经营等。当然,担任法人代表是有条件要求的。如果股东因为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大额债务未偿还的,是不能充当法人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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