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生产休假权利,一般有98天。另外,我们知道国家在开放二胎政策以后,许多夫妇选择再生育一胎,他们不畏经济压力,只希望能让家庭更幸福,让独生的子女能够有弟弟或妹妹陪伴,那么二胎的出生是否也能享有产假,尤其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西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方面的知识,为大家详细解答产假方面的问题。
根据1988年国务院第九号令、《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2007年国务院第514号令的有关规定,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补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现有的地方规定是予以了明确。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 30天(晚育) 15(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总的来说,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陪产不仅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新生儿智力发育,还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实现就业平等。所以上海市政府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有一定期限的陪产假,期限是10天。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相信通过以上信息,大家应该对江西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已有清楚答案。休产假对于职业女性而言是非常正当的权利,并且是合理合法的,是符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而有了丈夫的陪伴,会减轻妻子的压力以及生育所带来的不适,丈夫的陪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男方应该多关心陪伴妻子,争取产假分担妻子负担。晚婚晚育也同样享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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