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公司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这两种公司是各有所好各有所差的。对于这两种公司多了解可能我们并不深入,我们国家的公司法当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公司法的有限无限公司有什么规定呢?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成立的企业是无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样本 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
特点
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
公司法的有限无限公司的区别基本上就是资金方面的区别,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出了事情股东是不用承担其他的责任的,但是无限公司就不一样了,出了事情的话资金问题是由股东的比例来进行划分的,所以说对于股东来说有限公司比无限公司的风险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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