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之所以能够经营得非常好是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公司内部有一个优秀的代表能够很好地为公司做出决策,所以一旦这个代表不称职就需要将其免职以寻找更好的代表,现实中也的确存在大量的关于免职法定代表的势力。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公司法人代表免职证明怎么写?
一、公司法人代表免职证明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书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任命 同志为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 身证号码 )。
免去 同志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职,即日起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免职情形
依照《公司法》,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
三、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