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是由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正常的自然人进行担任。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的公司法人甚至有可能是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公司法人是需要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至少不可以有犯罪记录。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公司法人借款不还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偿还?
1、不可以,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二者财产及债务不能混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2、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3、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是公司法人自己借的款的话,那么是不能要求公司来进行偿还的。因为公司和公司法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并且如果公司法人借款不还,是可以对公司法人进行解除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