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XXXXXXXXXX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XX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召集,执行董事XXX主持,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本公司于20xx年x月x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公司XX分公司注销事宜。截止20xx年x月x日,与本公司XX分公司相关的清算工作及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XX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市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1、股东会决议无效具有对世性,具有绝对的溯及力。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效力及于第三人,具有绝对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无效决议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
2、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发生决议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溯及力不能及于基于对公司决议的信赖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论是公司内部成员,还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构成善意,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会因这种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决议一般是针对于公司股东所协商出来的决定所要制定的文件,对于这份决议也必须要得到全体股东的认同,因此,在制定的时候就要把会议协商的情况全部如实的写下来,只要一旦确定那么任何股东都不能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