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为您推荐】临西县律师 辉县市律师 章贡区律师 卫滨区律师 北关区律师 吐鲁番律师 唐县律师

企业生产经营有的做的好,有的做的差,而做的差的企业可能就会出现破产的情况。但实践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情形之后,才允许企业破产倒闭。那到底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第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第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综上可知,在上述四种情形一般法院才会宣告企业破产的,也就是说允许企业破产的情形主要就是上述几种情形,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一定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不然的话企业被宣告破产、倒闭的,肯定就不能再开展经营活动了。

延伸阅读:

什么是申请破产保护,申请破产保护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破产  破产词条  企业  企业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情况  情况词条  
经营管理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怎么写

在一些公司中,可能会遇到股份转让这样的情况。对于股东来说,他们必须知道公司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