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很多企业都是通过融资以及改制来改变企业自身的规模,从而能让企业变得更加有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能够生存下来,但是国有企业的改制必然会给很多人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改制,那国有商业企业改制办法指导意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厦门市委厦委发(2000)001号文精神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主要通过企业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加快国有中小企业(简称“企业”,下同)从一般的竞争性领域退出,以优化国有资本结构,营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02年底,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有序退出,基本实现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放开搞活,基本建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三、适用范围
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对国有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应划分为中小型企业的,均属本意见的改制范围(包括工业、建安、交通、商贸等类企业)。要特别注意包括以下两类企业:
1、从国有企业分离出来的生产、生活辅助企业及非主营业务的企业;
2、国有资产营运主体(即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与资产经营一体化集团公司,下同)之外的企业及其下属非公司制企业。
四、改制形式
改制企业应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公司制、出售和破产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特别要加大国有资本的退出力度,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一厂一策”,不搞一个模式,对于不同的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办法:
1、属科技型的企业,要支持其创造条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或为龙头企业所兼并,或为龙头产品配套,或通过吸收其他资本参与,加速资产重组、技术创新和规模扩张等多种渠道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并积极争取上市。
2、对整体素质良好、经济效益较好,或素质、效益一般的企业,国有资本可部分直至全部退出,国有资本退出后,允许经营者、内部职工等出资优先认购企业资产及控股经营;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及外商通过竞标购买企业股份。出资的形式一般要以现金,也可以是生产设备、专有技术等生产要素。
3、对经营效益差、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综合整治。对于有效资产,可以采取分别改制的方式,分块搞活;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要依法破产或清算。
五、政策与措施
1、改制资金筹措。建立“市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与破产准备金”(方案另定),准备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上缴的利润和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等部分,准备金用于:(1)改制企业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其差额部分由准备金先垫付;(2)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时,因土地使用权和破产财产难以及时变现,无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和破产费用,可由准备金垫付。
2、解除劳动关系与经济补偿。国有资本大部分退出或参股的改制企业,职工不再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原固定工与企业解除原劳动合同,企业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鼓励职工以经济补偿金购买企业股权,对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制。进入改制后,企业的原固定职工必须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职工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不购买企业股权,又不在改制后的企业就业,企业应在七天内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须在证明开出后的一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劳动力市场寻求就业或自谋出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按照《厦门市劳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计发,从企业的净资产中列支,允许企业的净资产折算现金兑现。由于企业的净资产存量不同,可分别采取以下办法:
(1)企业经批准核销不良资产和剥离非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依法提足各项费用后,净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余额足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必须首先支付补偿金,而后鼓励职工以经济补偿金购买企业的股份。职工一性次购完企业股份的,给予20%的优惠;职工无法一次性购股的,允许边租边买,资金分2-3年到位,但首次出资必须超过购股总额的50%。
(2)企业经批准核销不良资产和剥离非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依法提足各项费用后,净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不足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可由“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与破产准备金”先行垫支,再从土地出让金及其他收入中偿还。
4、凡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不参与改制,在改制过程,按企业职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平均额预留资产,凡属企业法定的抚恤对象,在改制过程按其抚恤标准折算预留资产,预留资产供改制企业使用,并由改制企业负责支付老职工的工资或生活费和抚恤对象的抚恤金,该职工退休或抚恤时限结束后,其资产由投资主体负责处理。
5、严格防止逃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务和放弃企业的债权。改制企业继续使用原企业的设施等生产资料的应继续衔接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时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贷手续。各资产营运主体要组织人员积极追索原企业债权。
6、改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可继续留用,但要依法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的土地处置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需补办房产产权证的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应准予补办。房产评估费应包括在资产评估费中,房产交易管理费及变更登记费只收工本费。
7、企业改制后仍有剩余国有资产的,可由资产所有者委托改制企业经营。允许经营者经过1-3年的经营,再出资予以购买。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国有企业主导的,因此国有企业的发展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比较严格,在改制方面上要严格服从党的领导,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改制不会出现大的问题,顺利的完成改制。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