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股东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法人,并且将其在营业执照中明示。公司法人一般就是公司的领导者,可以由经理、总经理或者董事担任。法人的地位是比较重要的,如果变更的话,要走严格程序。那么,公司法人的责权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法人的责权利包括哪些?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公司法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是一个能够代表公司的自然人,公司法人的责权利有很多,其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法律文件,拟定合同,代表公司参加各种民事活动。同时,法人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人选发表自己的意见。当然,法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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