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怎么退出

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约定了合伙期限,发生了约定情形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定退伙又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当然退伙的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是指合伙人具有过错,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有过错的合伙人除名,能够被除名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是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被除名人接到书面的除名通知之日为除名生效之日,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企业是其实是可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通常认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没有截然分开,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被看作是合伙人自己在承担责世任。从这个角度上讲,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以承担民事责任。

延伸阅读: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合伙  合伙词条  设立  设立词条  条件  条件词条  包括  包括词条  普通  普通词条  
合伙联营

 合伙企业怎么管理

管理方法如下:第一,推行民主化管理。合伙企业是知识型组织,是合伙人价值体现的载体。合伙企业的有效管理和长远发展依赖于合伙人,这是民主管理的内在基础。第二,重能力...(展开)

合伙联营

 合伙人义务是什么

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期限出资。2.承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