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
(1)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3)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4)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5)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
(1)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3)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5)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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