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简况,包括:(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金;(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的正面效应。
(三)企业重组方案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
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详细情况。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
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四)下属企业情况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法人、营业)。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企业还下设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